♦ 1949年3月26日 中共中央决定派周恩来等与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
1948年的夏天,解放军相继取得了豫东、晋中、襄樊等战役的胜利,大量国民党军被歼灭。在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的支持下,国民党统治集团开始发起了一场“和平攻势”,企图利用和平谈判的手段,达到“划江而治”的目的,并获得喘息,伺机卷土重来。在内外交困之际,桂系首领之一,华中“剿总”总司令白崇禧为了逼蒋下台,要求蒋改弦更张,恢复和谈,并“毅然下野”。12月30日,毛泽东撰写了题为《将革命进行到底》的1949年新年献辞,强调指出:现在摆在中国人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面前的问题,是将革命进行到底。1949年元旦,蒋介石发表要求和谈的《新年文告》,表示愿与共产党商讨“停止战事,恢复和平的具体办法”。不过,他提出的谈判条件是保存伪宪法、伪法统和反动军队等,这就暴露了他的和平是虚假和平。面对国民党的和谈阴谋,1月14日,毛泽东以中共中央主席名义,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声明,明确提出了与南京政府谈判的八项条件:主要包括惩办战争罪犯、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接收南京国民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等,指出只有在上述各项条件之下建立的和平,才是真正民主的和平。
这一声明在当时得到了全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热烈拥护,到达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等55人,于1月22日联名发表《对时局的意见》,表示坚决支持声明。在内外形势的压迫下,蒋介石不得不于1949年1月21日以“因故不能视事”为由宣布“引退”,由“副总统”李宗仁代理其“总统”职务。不过,实际上国民党政府的实权,仍然掌握在蒋介石及其亲信的手里。李宗仁上台后的第二天,便表示愿意以八项条件为基础进行和谈。为了表示“诚意”,他还下令改“剿匪总司令部”为“军政长官公署”,释放政治犯,撤销特种刑事法庭等,2月中旬,李宗仁委托颜惠庆、邵力子等人组成“上海和平代表团”,到达北平。然后又转往西柏坡面见毛泽东。双方同意在八项原则基础上派出代表团会谈。3月26日,中共中央通知南京政府,谈判开始时间:4月1日;地点:北平;中共方面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代表。接着,南京政府也公布了其和谈代表为:张治中、邵力子、黄绍竑、章士钊、李蒸、刘斐。4月1日下午2点,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抵达北平,下榻于六国饭店。当晚6点,周恩来等人设宴招待他们。接下来,双方代表团成员进行个别交谈。交谈中,国民党代表团成员普遍对“惩治战犯”这一条不能接受。4月8日,毛泽东致电李宗仁,表示,对战犯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宽大的政策。并敦促他早日成立和平协定。为了促成和谈,毛泽东决定我军不攻安庆,并决定我军渡江日期推迟一个星期。
4月13日,毛泽东函告周恩来:“今日下午双方代表团应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在此会议上,宣布从今(十三)日起,结束非正式谈判阶段,进入正式谈判阶段,其时间为十三日至十七日,共五天。”在得到毛泽东的指示后,12日晚,周恩来向张治中送交《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并通知于13日晚九时举行正式会谈。晚上,国共和谈代表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正式会议,讨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这件档案,就记录了这次会议的情况。周恩来在发言中申明:“这次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到北平来,我们经过十二天的非正式的谈判,各方面交换了意见,从今天起,已经进到正式谈判的阶段”。
♦ 1987年3月26日 中葡草签《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1987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周南,葡萄牙政府代表鲁伊·梅迪纳大使分别代表中、葡两国政府在联合声明上签字。继中英谈判解决香港主权回归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之后,解决澳门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1979年2月,中葡两国建交时,在谈判建交时,两国政府曾就澳门问题达成原则谅解,肯定了澳门是中国领土,归还的时间和细节将在适当时候由两国政府谈判解决。1985年5月,葡萄牙共和国总统拉马略·埃亚内斯访华期间,中葡双方认为谈判解决澳门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并决定于1986年上半年在北京举行正式外交谈判。1986年6月30日,中葡开始就解决澳门问题进行谈判。1987年3月26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1988年1月15日,中葡两国政府互换批准书,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生效。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署,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成功范例,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