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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轰8-(一)
来源: | 作者:雄鹰劲旅 | 发布时间: 2021-11-02 | 720 次浏览 | 分享到:

歼轰-8是沈阳飞机制造厂于1976年为竞标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新一代攻击平台而设计的战斗轰炸机方案。该机以歼-8战斗机为设计基础,并参考了米格-23МС的机头设计,将歼-8机头进气布局为机身两侧进气布局。与歼-8相比,该机优化了载弹量、航程、低空低速性能等与对地攻击相关的能力,同时削弱了高空高速能力。由于与西安飞机制造厂的轰-7方案竞争失败,该机事实上从未进入过工程样机发展阶段。在项目下马后,歼轰-8的部分技术被用于歼-8Ⅱ项目。

   中文名歼轰-8定型时间未定型
英文名JH-8国家中国
前型/级轰-5、强-5研制方沈阳飞机制造厂
研制时间1976年


发展沿革

1974年初,中国海军在西沙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取得了击沉击伤敌四艘巡逻艇的战绩,但也暴露出中国海军航空兵(下简称中国海航)缺乏空中支援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中国海航装备的战斗机基本没有对海攻击能力,轰-5航程较远,又过于老旧不堪重任。因此适合中国海航使用的新型攻击机成为迫切急需的机型。1975年的军备发展会议上,中国军方强烈要求三机部研制一种中程轰炸机,以满足未来的作战需求。

同时,当时装备中国空军的轰-5、轰-6速度太慢,无法适应现代高强度作战的要求;而超声速的强-5航程又太短,且最大载弹量仅有2000千克,因此当时中国空军也迫切希望拥有兼有战斗机和轰炸机性能的新型飞机。

国防科工委根据海空军的要求,确定了新型战斗轰炸机的战术技术要求,随即据此要求第三机械部(航空工业部,下简称"三机部")用一个机型,装备同种类武器和机载设备,分别满足海空军的需求。在计划中,海空军的新型战斗轰炸机除了作战使用的武器和配备不同外,技术性能基本一致。

1976年6月,三机部召集所属设计人员云集北京,向下属各飞机制造厂下达了设计要求,要求各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出各自的设计方案。沈阳飞机制造厂和南昌飞机制造厂很快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其中,南昌飞机制造厂提出强-6设计方案,沈阳飞机制造厂则提出了歼轰-8设计方案,西安飞机制造厂也于稍后提出了轰-7设计方案(即歼轰-7"飞豹"的前身设计基础)。其中,沈飞的歼轰-8,就是歼-8的对地攻击改型。

起先,三机部比较倾向于沈阳提出的歼轰-8方案,但由于此时歼轰-8原型机尚未定型,该方案在实际运作中的风险系数过高,因此歼轰-8方案最终被否决。在歼轰-8方案被否决后,南昌飞机制造厂和西安飞机制造厂几乎同时开展了新机研制工作。最终,西飞的轰-7方案在竞标中取得最终的胜利,经过修改演变成了歼轰-7"飞豹"战斗轰炸机。

需要说明的是,歼轰-7与歼轰-8看似是同一个系列的编号,且二者同属于战斗轰炸机,但两者的编号含义完全不同:歼轰-7的编号是表示该机在承袭了轰-7的基础上具备了部分空战能力,属于"具有空战能力的轰炸机";而歼轰-8则表示该机设计源于歼-8,且具有轰炸(对地攻击)能力,属于"突出轰炸能力的歼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