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鹰劲旅
预定热线
029-85266316

心系国防教育

共筑和谐家园

历史上的今天-3月7日 历史大事记
来源: | 作者:雄鹰劲旅 | 发布时间: 2022-03-07 | 4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历史大事记

♦ 1947年3月7日 第二次国共合作破裂

1947年3月7日,中共南京、上海办事处及《新华日报》社人员董必武、钱之光、童小鹏、王炳南、梅益等74人,乘美军飞机4架飞返延安,朱德、周恩来等到机场迎接。

董必武于临行前发表书面谈话说:必武等今日被迫离此,愤慨莫名。10年来从未断绝之国共联系,今已为国民党好战分子一手割断矣。我们中共党员仍将一本初衷,竭力为和平民主奋斗到底。国民党代表张治中、邵力子,民盟代表罗隆基,美方代表柯义上校到机场为中国代表送行。驻渝中共代表、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吴玉章、副书记张友渔等人也返回延安。第二次国共合作遂告彻底破裂。


♦ 1948年3月7日 解放战争:临汾战役开始

 


临汾战役发生在1948年3月-5月,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军区部队和晋绥军区部队一部,对国民党军坚固设防的山西省临汾县城进行的一次攻坚战,其中解放军 50,000人国民党军25,000人,解放军伤亡15,000人国民党军伤亡25,000人。

解放战争时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 晋冀鲁豫军区部队和 晋绥军区部队一部,对国民党军坚固设防的 山西省 临汾县城进行的 攻坚战。1947年底山西省 运城解放后,国民党军在 晋南仅剩下临汾孤城,驻有太原“ 绥靖”公署所属第66师和西安“绥靖”公署所属第30旅(欠1个团)、第27旅炮兵营及6个保安团、2个补训团,连同附近4个专署、15个县的保安警备队等共2.5万余人,山太原“绥靖”公署所属第6集团军副总司令兼晋南总指挥 梁培璜统一指挥。临汾西靠 汾河,东、南、北三面地形开阔,城垣坚固,城高15米,顶宽10米,底宽25~30米,且东关筑有外城,易守难攻。守军以城郊3~7公里内的村庄、据点为外围阵地,以城墙、环城外壕和城周31处碉堡群为主阵地,以环城内壕、街巷工事为核心阵地,构成大纵深的 环形防御体系,企图固守待援。

1948年2月,晋冀鲁豫军区为全部解放晋南,策应中原、西北战场作战,并为夺取太原创造条件,奉命组织前线指挥所,由军区第一副司令员 徐向前统一指挥所部第8、第13纵队和 太岳军区部队及晋绥军区部队一部共5.3万余人夺取临汾。针对该城设防坚固和攻城部队重火器少等情况,决定以 坑道爆破为主要攻城手段。战役预定于3月10日发起。

3月6日,国民党西安“绥靖”公署因西北战场需要,开始将第30旅由临汾空运洛川。晋冀鲁像军区前指为滞留该敌,配合 西北野战军作战,决定提前发起战役。3月7日,第8纵队第24旅攻占城南飞机场,击毁 运输机2架,打破了国民党军的空运计划。其余各部队由东、南、北三面对临汾发起攻击,扫除外围据点,挖掘破城坑道,创造攻城条件。至22日,相继拔除崔家疙瘩、火车站、 高河店、尧官庙等外围据点,打退守军30余次反扑,逼近东关外城。23~27日,第13纵队两次攻击东关未克。4月1日,前指调整部署,以第8纵队第23旅和第13纵队第37旅分别由东关东北、东南两面攻击,同时加速坑道作业。10日,第23旅挖掘的4条坑道有3条同时爆破成功,炸开东关城墙。第23、第37旅迅速攻占东关,战至11日上午,歼守军第66师大部。

16日开始,攻城部队和守军之间展开了以挖掘坑道与破坏坑道为中心的激烈斗争。第8纵队和太岳军区部队在城东,第13纵队在城南,以地面攻击配合地下挖掘,克服上工作业缺氧、发出声响和不易掌握方向等一系列困难,共挖掘主坑道15条,掩护坑道40余条。守军则汲取东关失守的教训,进行以挖掘防御地道和实施爆破为主的反坑道作战;同时,在飞机和大炮的配合下,施放 毒气弹、 燃烧弹,并以第30旅出城反击。攻城部队挖掘的大部分坑道被破坏。5月1日,前指再次调整部署,将第13纵队主力调至城东,会同第8纵队主力攻城;第8纵队第22旅、第13纵队第39旅和太岳军区部队1个团调至城西汾河西岸阻击可能溃逃之敌。至16日,第8纵队第23旅在城东终于成功地把两条各长110米的破城坑道通过外壕底部挖至城墙下。为防再遭破坏,前指决定立即发起总攻。17日19时50分,两条分别装有 黑色炸药6000千克和 黄色炸药3500千克的坑道爆破成功,将城墙两处炸开各50余米宽的缺口,第23旅第69团突击队首先登城。其他部队随即在炮火掩护下也突入城内,并与守军展开激烈巷战。至24时,全歼守军,战役结束。

临汾战役历时72天,共毙伤俘国民党军2.5万余人,俘梁培璜。至此,晋南地区全部解放, 吕梁、 太岳两 解放区连成一片。第8纵队第23旅战功卓著,晋冀鲁豫军区前指授予其“ 临汾旅”称号。


♦ 1978年3月7日 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78年3月7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了适当延长。

我国自1955年起实行义务兵役制,对于加强我军建设和积蓄后备力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军技术装备的不断发展,对战士的军政素质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特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并对现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适当延长。从1978年起,义务兵的服现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三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四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五年。1977年以前征集入伍的义务兵,服现役年限仍按原规定执行。

决定还说,为使部队保持一定数量的基层骨干和技术骨干,以增强战斗力,服满现役的义务兵,应根据部队的需要和本人自愿超期服役。为了稳定和加强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部分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可以改为志愿兵,留在部队长期服役。志愿兵的服役年限,一般为十五至二十年,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岁。如部队需要,本人自愿,服役年限还可适当延长。

1978年建立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体系后,我军的人员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由士兵与军官的二元结构体系转变为义务兵、志愿兵与军官的三元结构体系。

1984年5月31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充分肯定了这一制度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删除了“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提法,缩短了义务兵服役期限,改革了志愿兵服现役制度,完善了预备役制度。

2008年到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了兵员征集主体,由农村和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深化了士官制度改革,修改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新中国成立后兵役制度的四次调整改革,较好地适应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发展需要,实现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