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国防教育
共筑和谐家园
♦ 1900年8月16日 八国联军公开洗劫北京
1900年8月16日,各国司令官“特许军队公开抢劫三日”,北京陷于空前的痛苦之中,这是中国首都数百年来首次为外国占领军洗劫。
♦1945年8月16日 南京汪伪政府宣布解散
在70年前的今天,1945年8月16日 (农历七月初九),南京汪伪政府宣布解散。
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后,南京伪政府 陈公博催周佛海和南京的高级官员,开中央政治会议。在16日的会上,周佛海提出,发表一篇简单宣言,宣告“国民政府”解散就可以了,其余问题,一概不谈。梅思平拿出一份预先拟好的稿子,向大家读了一下,即算通过。陈公博说:“结束机构容易,但我们南京方面所牵涉的人数很多,如何善后,应该谈谈。”周佛海说解散宣言既已通过,还谈什么其他问题,说罢拂袖而去。陈公博回住所后,各种消息接连而来,他意识到自己已被周佛海出卖,抱头大哭。
8月25日,陈公博乘日机秘密飞往日本,随陈同走的有伪安 徽省长林柏生,伪中央军官学校教育长何炳贤,伪实业部长陈君 慧,伪文官长周隆庠以及陈公博之妻李励庄,外室莫国康。日本 宣布投降后,陈公博找日军代表今井武夫,要求去日本避难。今井向冈村宁次报告。日军总司令部与东京联系后决定陈等亡命日 本。飞机为节省燃料,除留下一只座椅给陈外,一律拆除,飞机 冒险直飞日本京都,但由于风向关系,不得不在日本山阴的米子 机场降落。日本外务省决定将陈公博一行安置在京都的金阁寺内。
陈公博临上机前写下一封便笺给蒋介石,说明自己去日本的 苦衷。表示一俟中央有命令立即回国自首。
不久在全国人民严惩汉奸的呼声中,陈被押解回国。
1946年3月,陈公博等被押至江苏高等法院受审,尽管陈公博百般狡辩,但终究逃脱不了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4月12日下午4时,江苏高等法院再次开庭,宣判:“陈公博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之生活费外,没收。”
1946年6月3日,汪精卫的继承人、大汉奸、伪南京政府 陈公博被处决。
1945年8月15日,日本向盟国无条件投降。陈公博宣布解散南京国民政府。最初陈还望能得到重庆接受,但最终逃亡日本,试图在当地隐姓埋名。中国政府发出对陈公博的通缉令,并在南京受降后即向日本提出引渡要求。作为战败国的日本连自己本国的战犯都无法保护,更别提保护陈公博了。只能将其交出。陈被押回中国,交由军统看管。
1946年4月在苏州狮子口的江苏高等法院受审。
4月12日,以通谋敌国罪成立,处以死刑。被移往苏州狮子口江苏第三监狱,等待执行死刑。
6月3日行刑枪决,临刑前将一小茶壶赠予汪精卫夫人陈璧君说:“夫人,我先走一步,随汪先生去了。牢中别无长物,这把茶壶送您,权作留下纪念吧。”陈璧君痛哭失声。到法庭时,陈公博给家属写封遗书,又给蒋中正写了 ,写到一半即缀笔。随后,陈公博被五花大绑,游街示众。下午时被执行死刑,终年55岁,尸体葬于上海市公墓。
周佛海于1946年11月被国民党南京高等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死刑,次年经蒋介石签署特赦,改判无期徒刑,1948年2月因心脏病死于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