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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4月4日大事记
来源: | 作者:雄鹰劲旅 | 发布时间: 2023-04-04 | 32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 1939年4月4日 陕甘宁边区颁布《土地条例》

 1939年4月4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条例》规定,确定土地私有制,人民经分配所得之土地,即为其私人所有。土地改革前之旧有土地关系,一律作废。凡在土地改革后分得土地之民,须持有分地证或土地登记证。凡边区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权者,有完全使用与支配其土地之权。凡过去宣布没收而未经分配之土地,作为公地,其支配权属于边区政府。公共水道、天然湖泽、交通道路、矿产地、盐地不为私人所有。有卖国行为者的上地即属公地。土地须申请登记。

《条例》还规定,土地使用以土地私有制及尊重各种合法之契约合同为根据。有公共和军事需要时,政府得征收人民的土地,但须按实际情况,兑换其他土地,或予以地价。

凡逃门闭户无人继承之土地,由乡政府土地委员会呈报县政府处理之。土地纠纷未解决之前,管理权属耕者所有,如强行收租或阻止耕种者,酌情惩处之。凡用欺骗威胁手段强占他人之土地者,一经查出,依法予以制裁。凡不依法登记土地或私自转移土地所有权,经人告发查明属实者,由政府处罚之。


♦ 1990年4月4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公布

 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经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公布。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鸦片战争后被英国占领。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随后,将“一国两制”设想所形成的政策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就成了当务之急,1985年7月1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始工作。
起草共历时4年8个月,期间在香港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咨询活动,对草案先后作了100多处修改,其中一半以上来自咨委会整理的港人意见。
由此形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它包含10章160条,以及3个附件:《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图案。

香港回归后基本法的施行,确保了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得以实施,保持了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

根据新的形势要求,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当天,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2021年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75、7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重要标志性法律,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内容,建立起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将切实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保障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香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