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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6月15日 军委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和军徽式样
♦ 1953年6月15日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
1952年底到1953年初,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抗美援朝可望结束;土地革命的任务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工作提前实现预定目标;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开始;中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
1952年以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多次讲过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第一次对党过渡时期总路线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这是一条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它的根本思想,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来了。1952年9月以后,毛泽东曾多次讲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在6月15日的这次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以后,中央宣传部着手起草关于总路线的宣传提纲。毛泽东在修改这个提纲时,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一步完整准确地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1953年9月25日,《人民日报》正式公布了由毛泽东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路线内容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又是实现三大改造的物质基础;而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又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两者互相依赖、相辅相成。社会主义建设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是这条总路线的基本特点。两者的同时并举保证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顺利过渡。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解决所有制问题。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扩大,即国营企业的新建、扩建;另一方面,是把个体小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中国共产党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