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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7月26日 中、美、英三国签署发表了《波茨坦公告》
波茨坦公告发表于1945年7月26日,全称《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或《波茨坦宣言》。这篇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声明三国在战胜纳粹德国后一起致力于战胜日本以及履行开罗宣言等对战后日本的处理方式的决定。1945年7月17日,苏美英三国首脑在柏林近郊波茨坦举行会议,会议期间发表对日最后通牒式公告。由美国起草,英国同意。中国没有参加会议,但公告发表前征得了蒋介石的同意。苏联于1945年8月8日对日宣战后加入该公告。波茨坦公告共13条,主要内容有:盟国将予日本以最后打击,直至停止抵抗;日本政府应立即宣布所有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日本投降后,其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指定的岛屿;军队完全解除武装;战犯交付审判;日本政府必须尊重人权,保障宗教、言论和思想自由;不得保有可供重新武装作战的工业,但容许保持其经济所需和能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准其获得原料和资源,参加国际贸易;在上述目的达到、成立和平责任政府后,盟国占领军立即撤退。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实际上向盟军投降。公告全文如下:美、中、英三国政府领袖公告:(一)余等:美国总统、中国国民政府主席及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事。(二)美国、英帝国及中国之庞大陆、海、空军部队,业已增强多倍,其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之支持及鼓励,对日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其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但现今集中对待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加以吾人之坚决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终归全部残毁。(四)现时业已到来,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六)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盖吾人坚持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定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此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机会,投降国并且永不称霸。(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十一)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须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撤退。(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以此种行动诚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 1954年7月26日 中国首批飞机制造成功,并举行试飞典礼
1954年7月26日,随着三颗绿色信号弹在某试飞站升起,三架初教-5教练机飞上了天空。这一天,我国首批自己制造成功的初级教练机——初教-5举行了试飞典礼大会。这批飞机是初级教练机,机身为构架式,下单翼,单发动,稳定性能很好,易于操纵。这种飞机除供空军驾驶员训练外,还可以用于农林牧业,以及邮递运输和国际体育运动。
同年8月1日,毛主席亲笔签署了嘉勉信:“这在建立我国的飞机制造业和增强国防力量上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继续努力,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地掌握技术和提高质量,保证完成正式生产的任务。”
从“雅克-18”到“初教-5”
我国航空工业的发展是按照从修理过渡到仿制,进而走向自主研发这一模式进行的,六十多年来,我国的教练机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多的坎坷历程。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迫于空军训练急需,中国从苏联首批进口了20架"雅克-18"型飞机,由满洲里铁路运至中国。1950年1月,“雅克-18”正式在中国空军航校用于飞行训练。1950年,中国增购24架“雅克-18”飞机。据统计,中国分批先后引进雅克-18教练机总计276架。鉴于中国对空军教练机需求量的日益增大,苏联政府最终决定将“雅克-18”型飞机及其发动机的制造权转让给中国。
1951年4月23日,国家航空局决定建立南昌飞机制造厂,第一批建设者于1951年5月13日到达南昌。南昌飞机制造厂的条件还是挺艰苦的,只有一条1500米的碎石跑道、一座厂房、七座旧机棚和30多台旧机床。但是这些简陋的条件也无法阻挡工作者对建造飞机的热情!
1953年,中国拉开了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帷幕,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156项工程,成了“一五”期间的基本内容,其中飞机制造业便是首批主要项目。1954年经过中苏谈判,苏联派了大批专家来中国,其中约有50位苏联专家被安排在320厂帮助指导。
1954年4月1日,中航工业洪都(原南昌飞机制造厂)接到工业部和航空工业局批准试制新中国第一架飞机。接到指示后,洪都立刻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和部署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并提出了“为制造祖国第一架品质优良的飞机而奋斗”的号召,上下紧急动员。
1954年7月,第一架国产“雅克-18”型飞机组装完成。国产“雅克-18”飞机最初命名为“红专-501”,1964年11月1日改名为初教-5(CJ-5)型飞机。
初教-5”结构特点
初教-5教练机,机身由合金钢管焊接成骨架,呈构架式机身骨架。机身前段及发动机整流罩为铝合金蒙皮。机身后半段由布质蒙皮覆盖。机翼由梯形外翼和矩形中翼组成。中翼为全金属结构,由两根大梁、8根翼肋等组成,中翼中装有两个容量75升的油箱。中翼与机身框架连接。外翼与尾翼的前缘、梁、翼肋等用铝合金制作,布质蒙皮。初教-5采用后三点式起落架,主轮半埋状收入中翼,尾轮固定不可收。纵列式密封座舱具有良好的视野。机上装有无线电收报机和机内通话设备。
其翼展10.60米,机身全长8.072米,机高3.10米,正常起飞重量1120公斤,空机重量816公斤,最大平飞速度248公里/小时,巡航速度160公里/小时,爬升率(低空)3.5米/秒,实用升限4000米,最大航程1000公里,续航时间8.28小时,起飞滑跑距离205米,着陆接地速度85公里/小时,着陆滑跑距离207米。有了初教-5的基础和经验,我国很快又在1958年自行研制出了“初教-6”和“歼教-1”两型飞机,并且在歼教-1上装配了我国自主研制的涡轮喷气式发动机,又为我国喷气式飞机的发展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在此后的二三十年里,我国的教练机型号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歼教-5、歼教-6、歼教-7以及和巴基斯坦合作研发的K8等一系列国产教练机,填补了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教练机领域的空白。从零到一,从引进仿制到自行设计,从螺旋桨到喷气式,从初级到高级,从机械操纵到电传飞控,中国航空人几十年如一日,自力更生、不懈努力,在各型飞机的研制过程不仅攻克了一系列难关,还培养出了一大批研发设计人才,为我国航空业的持续发展储备了大量的尖端人才。同时,通过一系列的飞机研发模式的探索,我国还积累了大量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航空工业发展经验,提前着手为二十一世纪我国的“大空军”目标蓄力。